红拂夜奔 发表于 2010-7-19 17:15

这案子看的我头都大了,无比蛋痛

纽约警察总局的法医检查了一具尸体,
得出结论: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从他留下的遗书中得知,他本来是想从一幢十层高的楼的顶 部跳下自杀的。
然而,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前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警方经过调查发现,死者和开枪的人都不知道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 们在那里刚装了一张安全网,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如果不是被枪击而亡,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然而,根据法律,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可是,当警方对九楼射出的子弹进行调查后,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当时,九楼的 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户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
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老先生和老太太都一致表示,他们俩当时都以为枪里面是没有子弹的。老先生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 多年以来与 老伴争吵时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如果老两口的话属实,那么这就是一起误杀的案子。
问题的关键就是子弹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警方在调查中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 枪里面装了子弹。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意。他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老太太的习 惯,所以就给枪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了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
所以,此案就成了 老夫妻的儿子对罗纳德·奥普斯犯下了杀人罪。
但是,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
他由于借刀杀人之计一直没有得逞,心生沮丧,于是,在1994年3月23日这一天他决定从十层高的楼顶跳楼自杀,然而却被从九楼窗户射出的子弹打死 了。
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自己杀了自己,所以此案最后仍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

美人 发表于 2010-7-20 00:14

呵呵,帮你顶起来!

真牛B 发表于 2010-7-20 00:15

呵呵,帮你顶起来!

风语 发表于 2010-7-20 09:20

{:6_193:}

新歌 发表于 2010-7-20 09:23

.   .    .    .

陆风哥哥 发表于 2010-7-20 09:23

{:6_205:}

和气生财 发表于 2010-7-20 09:24

{:6_175:}

庄周蝶梦 发表于 2010-7-20 19:27

真巧,巧的都有点假了。

路无涯 发表于 2011-1-16 20:24

是巧的有点假;

黎落 发表于 2011-1-16 23:42

太长了,没空看,顶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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