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光小仔 发表于 2012-11-28 21:35

早些年,还没结婚,过年带女友回家

    早些年,还没结婚,过年带女友回家,我妈给了她两千块钱的见面礼,女友不好意思要,我就先帮她收着。回头,我把这笔钱花光了。 后来,女友找我要钱,我到信用社去存了2元钱(那时信用社还是手写的折子),回家后在存折的存入栏填上了“2000元”,然后把存折交给女友,她高兴地把存折藏在了她们家的箱底。 过了很长时间……女友呜咽着对我说:“信用社欺负人!我今天去取钱,他们说——自己写的不算。更可气的是,在我后面排队的一个老太太对我说,孩子,抢银行得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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