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ngdao859 发表于 2016-5-1 21:08

关于东平县公安局及交警队包庇犯罪的事实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一个血淋淋的事实,2015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事故发生在国道220东平县银山镇西汪大堤路段,郑龙喜酒后驾驶鲁J2808C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与我父亲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相撞,由于郑龙喜酒后驾驶车辆未按右侧行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致俺父亲重伤,伤情比较严重至今还在医院治疗,俺侄轻伤,发生事故之后郑龙喜并没有履行抢救伤员或及时报警,而是逃离了事故现场打电话让郑祥云去现场做了笔录,承认是郑祥云开的车,作出假证掩盖事故的事实,肇事者郑龙喜酒后驾驶并逃离现场,均构成交通肇事罪,郑龙喜与郑祥云向外声称,“我已把公安局办案人员及个别领导买通,我有人,不会对我定罪抓补,我多次去县公安局和检查院反应,他们那些执法部门都不置之不理,说的条条是道,我向公安局及检查院申请立案,而都告诉我的是不予立案,我又提出了复议,还是维持原决定,这正验证了郑龙喜所说的有人,官官相互,郑龙喜逃逸了十三天,交警队及公安局都告诉不构成逃逸,什么样的符合逃逸呢,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以后发生交通事故只要符合俺这起交通事故的性质于特征就该这么处理呢,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找人顶包,跑个十几天,什么都不构成,只是简单的拘留几天就完事,我现在已经向泰安市公安局提起复核,让我在等一月,不知道又是什么结果,没有关系就这样吗?不是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我只是想要一个事实,还受害人一个公道,我是李守秋,电话13053822900,18263850706,我会往上告的处理这起交通事故的有,原银山镇三中队刘队长、交警大队陈队长,公安局法制科,还有县公安局孟局长,你们执法人员拿着公家的钱就这样处理事吗,如何让人民群众服你们,身正不怕影子斜,脚正不怕斜歪

高小鑫_B2QZU 发表于 2016-5-1 22:23

天子与庶民同罪。

九爷 发表于 2016-5-1 22:37

只能说东平生活网不向权贵低头,敢站出来替老百姓伸张鸣冤,只要你敢说出来就够了

wx_Fk7u2u72 发表于 2016-5-1 23:27

只能说这样的话你以后的日子可能要忙了

家汝 发表于 2016-5-2 05:43

东平县贪官太多.当官的只知道拿钱祸害老百姓.

从头再_z4CDl 发表于 2016-5-2 06:29

东平县天气预报:今天天气多云转阴,太阳不会出来,请大家出门自带照明工具!

wx_VVB567vd 发表于 2016-5-2 08:59

这官司一定要打到底,看看到底有没有法律整治这些蛀虫!

王庆凯 发表于 2016-5-2 09:09

习大大的时代,只要曝光,这些贪官都得滚回家,不作死就不会死

懂你的人 发表于 2016-5-2 09:38

东平二中队也有放重肇事逃逸的严重问题

wx_d6a0qoHA 发表于 2016-5-2 10:21

共产党是好党.地方大过党中央丶希望人民的公仆用良心办事、给受害者加油给生活网点赞

有你才幸福 发表于 2016-5-2 13:32

邪不胜正,

奮飛 发表于 2016-5-2 13:56

给东平生活网点赞,没和县衙门穿一条裤子,正义必胜!

wx_uzeSQ8vD 发表于 2016-5-2 21:43

请关注微信官方网站中央纪委观察部:zyjwjcbwz

wx_qU6901PO 发表于 2016-5-4 16:46

东平有点小事需要咨询,总之你就是找不到地方,就像拍皮球,,,,,尽量跟报社,媒体联系,,,公开他们
   我一般都给报社打电话

发表于 2016-5-9 15:13

东平县公安局太不作为了,成天不干正事。像媒体曝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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