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 发表于 2016-12-7 23:29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了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企业了

@月 发表于 2016-12-9 12:05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0659147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恺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923民初339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时间: 2016-05-04 案号: (2016)东鲁0923执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欠原告岳**工资38833.33元,于2016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 二、其它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385元,由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已履行: 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6-10-12

@月 发表于 2016-12-9 12:05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065914700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赵恺 执行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923民初339号民事调解书 立案时间: 2016-05-04 案号: (2016)东鲁0923执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欠原告岳**工资38833.33元,于2016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 二、其它互不追究。 案件受理费385元,由被告山东东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已履行: 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6-10-12

听海~ 发表于 2019-10-17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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