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气、天然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暖气、天然气开户费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就已经严令取消, 山东省也于2001年301号文件重申。 光是焦点访谈就先后于2006年12月15日针对福州市及2008年1月10日针对山西太谷县做了两次详尽报道,并对某些顶风而上的小区作了曝光. 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经济信息联播、第一时间栏目也相继作了大量翔实、权威的报道。暖气、天然气开户收费属于违法已经毫无疑问。根据国家发改委585号文件,这些费用都属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开发商购买土地时就已经由开发商缴纳,否则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办理规划、立项手续。( 这些办事流程大家可以到各地的建设局或规划局办事大厅查看悬挂的办事指南,应该有清楚的表示)这些费用已经计入房价,不得冠以任何名义重复收取(见发改委585号文件第二条或2008年1月10日焦点访谈),而开发商无视国家规定,反过来将这些费用转嫁给购房者头上,这显然是偷梁换柱、推卸责任。焦点访谈作了一个形象的比喻:难道做火车的人除了购买火车票以外还得买下火车吗 淄博市第一起业主向开发商要求返还燃气、暖气开户费的案件,由淄博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于2009年3月审理终结,最终淄博仲裁委支持了业主的仲裁请求,认为开发商向业主收取燃气、暖气开户费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违法收费,应当向业主返还该笔费用。 既然已经有了成功的判例,为业主对抗开发商不合理的收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迈出了重要一步,广大的业主朋友们为什么不团结起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哪? 取消开口费是2001年585号文件规定的。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属于乱收费。 请看一下《焦点访谈》的报道。。。。 http://www.cctv.com/video/jiaodi ... 00_20080110_1.shtml 别说商品房了,限价房还不是一样让交啊,如今上哪里说理去啊!{:soso_e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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