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12-3-10 19:27

如果是当场撞死的话,有期徒刑三年到七年,终身禁驾。
如果是因为你逃逸,而影响了救治,导致被害人死亡,有期徒刑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终身禁驾。

发表于 2012-3-10 20:01

希望受害的家人早日脱离痛苦,死者已去,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还他公平。或许只有这样死者才能安心,我们才会无愧于心,正义自在心中,千万双眼睛看着,法律永远是保护伞!

发表于 2012-3-10 20:02

情深似海,讨还公道,粉骨碎身,永立不倒

卍判官.你有罪 发表于 2012-3-12 09:47

杀!!!!!!!!!

发表于 2012-3-12 15:36

司机太牛了,喝了酒还开车太张狂了吧也!

发表于 2012-3-18 13:25

没良心的东西。东平就是戴着大盖帽的土匪。

发表于 2012-3-20 19:42

垃圾,

发表于 2012-3-20 19:42

杀!!!!!!!!!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寻找2012年2月22日中医院交通逃逸死亡事故目击证人 还原事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