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组织食品企业法人履责让食品安全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研究探索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的新思路、新途径,围绕让企业把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真正落到实处,让百姓吃到放心食品,结合东平县食品生产企业情况,用食品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来约束企业行为,使企业主体责任这一关系食品质量安全的核心问题在落实上有了新突破。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东平县食品生产企业中全面实行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是新形势下从源头上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有效监管,提高食品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生产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县质监局组织的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法人代表召开履责报告会上,食品生产企业法人报告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情况。企业重点报告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情况;企业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等各项食品质量安全保证制度、体系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监管部门发现和查处的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以及改进和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的措施及打算等。针对企业法人履职,县质监局监管负责人进行现场点评,在肯定做法的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具体的帮扶措施和整改意见,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制度实施以来,县质监局共组织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履责报告会8场次,近70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进行了履责,县质监局紧紧围绕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这条主线,充分发挥监管职能,通过大宣讲、大培训、大服务、召开现场会等有效形式,极大地增强了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为从源头上实现食品安全的长治久安奠定了坚实基础。(尹训军、梁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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