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1706名残疾人员喜领生活补贴
为落实上级《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近期,东平县为享受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1706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每人半年420元的生活补贴,共计71.652万元。这一民生之举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爱,有效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一是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各乡镇(街道)、村庄的补贴对象家中,发放“明白纸”,详细解释了生活补贴金发放范围、发放方式和目的意义,让群众充分了解补助政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资金发放标准程序。低保重度残疾人,在原有低保补助水平上,每人每月增发标准由2011年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70元,低保对象中一户多残等特殊困难人员也将享受到更多的照顾。该项生活补贴金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户,杜绝了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补贴对象动态管理。确立了受助人员定期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补贴和档案管理范围,对于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停发补贴,动态管理,确保了补贴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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