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棉花开 发表于 2012-10-19 22:23

东平县州城街道办事处在处理大梁庄的问题上严重违法





1. 合法当选的村主任被办事处通知一个星期内交不上五万元,交辞职报告。村主任无奈,把辞职报告交给了办事处。
2. 要村委会把村委会的公章交给办事处。
3. 随意指定人员为村主任,主持村里的工作,村委成员却都不知道,而是办事处的人员在10月4号在村委大喇叭上宣布的。
4. 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畴内的事物,村委会把不合法承包给外村人的土地均分给于村民。10月4号办事处司法所,村支书给村民下发了告知书。10月13号强行收回分给村民的土地,激起了村民的强烈愤慨!
希望各级政府部门及时制止这些做法避免恶性事件发生。
也希望有志之士,关注帮助村委,切实保证村名的利益,不受侵害。
州城街道大梁庄村委会









sunnyhoule 发表于 2012-10-21 15:37

楼主   这时你很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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