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么拉么 发表于 2012-11-5 20:43

县公证处积极为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法律服务


县公证处创新服务理念,深入挖掘公证内在潜力,积极开拓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公证业务,维护了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有据、有序、有力开展。去年以来,共受县国资局委托办理县属事业单位沿街房屋租赁、闲置车辆出售和废旧物品处置公证120件,涉证房屋170间、车辆54辆。

一是积极参与政府决策。与县国资局配合,指派业务骨干参加县里研究县属事业单位沿街房屋、闲置车辆和废旧物品管理的有关会议,领会上级精神,提供法律咨询、建议,起草和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的法律问题。

二是认真开展现场取证。派出4名公证人员,利用6个月时间,深入130余个部门单位,对东平县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形成证明材料300余份,为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提供了基础依据。

三是严格审查快速出证。为确保公证文书真实、合法、有效,每次都于证前召开公证处主任办公会,详细审核有关证据资料、审查公证文书内容,力争把每一件涉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公证都办成铁证。同时,规定了严格的出证时限,要求拍卖现场公证应当时出具,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类公证必须于当事人提供相关资料后48小时内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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