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么拉么 发表于 2012-12-4 23:19

县地税局四项措施强化漏征漏管户的管理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县地税局加大与国税、工商、土地等部门的信息比对,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清查,挖掘潜在税源,严禁符合办理税务登记条件而未办证的情况存在,从源头上杜绝漏征漏管户的产生。
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各单位负责人对本辖区内的税源管理负领导责任,加强巡视检查,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
三是规范完善税务登记基础信息管理。通过强化三级巡视,单位负责人和税收管理员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纳税人登记状态,及时补录、修正基础信息情况。
四是强化税源巡视。该局征管科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税源巡查,抽查部分税收管理员税源管理情况。对漏征漏管户在10户以上或占管户1%以上或年应纳税额在1万元以上漏管的,对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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