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么拉么 发表于 2012-12-7 21:37

我市初步建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泰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191.1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达372.2万人,比2008年底分别增加67.13万人和3.84万人,三项医保综合参保率达99%以上,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全体居民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

  泰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由2009年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了2012年的240元。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分别达70%以上和75%左右。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了8万元、12万元和15万元,患病群众的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2009年以来,泰安市共完成中央投资基层医疗卫生项目30个,累计完成投资1.35亿元。列入省规划的1819所村卫生室全部通过省财政厅评审验收。泰安市有10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二级甲等水平,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泰安市还加快推进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3年来,有8家市直、20家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与96家受援单位建立了对口帮扶关系,共下派技术骨干1105人,培训全科医生8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人员4668人次,县级、乡镇、社区医院业务骨干8060人,乡村医生864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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