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落实四项机制 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管理
全面推行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帐制。对市以上财政支农资金全面实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在县级报帐制工作中,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的“三专”管理,确保支农资金的管理规范。
建立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帐制运行机制。财政专项资金县级报帐制由项目单位、业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共同负责实施。项目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和报帐资金会计核算;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和报帐资料审核;财政部门负责报帐资金复核。
健全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帐制项目管理机制。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的支农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行项目法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竣工验收等办法,彻底改变原来财政资金“一拨了之”的简单粗放管理方式,确保了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
完善财政支农资金县级报帐制监督机制。财政工程监管员主动参与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做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工程验收只有财政监管员签字后方能报帐。对工程不完工、质量不达标、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帐。同时,利用政府集中釆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根据项目计划,施工合同,验收确认等手续,直接将资金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或物资供应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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