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落实执法制度提升执法办案质量水平
近年来,县工商局严格落实和贯彻执行各项执法办案规章制度,确保执法办案活动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三级办案工作责任制,案件主办人、兼职法制员、审批领导层层把关,层层监督,真正把执法监督贯穿到每一起案件、每一个环节和每一项措施中去,力争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
二是推行案件主办人责任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案件被评判为劣质案件的,由案件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员承担次要责任,案件主办人当年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是发挥法制员职能作用。在日常执法中,该局强调把好案件出口关,养成办案人员办精品案、品牌案的意识。首先是设立法制员执法质量初审关口。法制员在本单位领导和市局法制部门的指导下,履行执法指导和审核监督职能,如因法制员审核原因发生执法过错的,将追究法制员审核责任。其次,通过分管领导全程跟踪办案,行使审批权,对案件进行有效监督,防止违规操作、任意降格处理或滥用自由裁量权。
四是落实执法办案回头看制度。各业务单位每周召开例会,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交流,由办案人员对办案过程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存在不足进行分析,大家一起共同探讨、剖析根源,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达到共同提高、共同进步的目的。同时,定期对典型案例进行点评,引导执法人员从细节抓起,办好每一个案件。据统计,该局今年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800余件,无一起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李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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