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么拉么 发表于 2012-12-15 20:54

东平县五项举措推进社会法治建设


“四五”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东平县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抓好组织推进,在社会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设法治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东平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实施政务水平提升工程的意见》,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

二是坚持依法办事。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和程序,完善决策的公开、论证、跟踪反馈和实施评估等各项制度。围绕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是推进阳光政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践行执法为民,在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开展“阳光政法”活动,通过筑牢阳光理念、开展阳光警务、推行阳光司法、锤炼阳光队伍,提高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为东平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重点解决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的问题,注重加强群众日常衣、食、住、行等方面行政行为的执法监督工作。

五是营造法治氛围。狠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精品文化示范工程,推动各镇乡、各部门因地制宜地建设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社区等宣传阵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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