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开展烟花爆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做好东平县烟花爆竹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2013年元旦、春节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根据市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县政府安委会确定自2012年12月17日起至2013年3月4日在东平县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2年11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抓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百日安全专项行动重要意义,教育广大群众购买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安全正确燃放烟花爆竹;二是做好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和许可工作;三是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回头看”,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部门采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第二阶段:从2013年1月1日到2月24日。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安全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合法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三是深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第三阶段:从2013年2月25日到3月4日。以烟花爆竹回收、代存和储存安全监管为重点,做好经营旺季后期各项安全监管工作。
县安委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将其作为今冬明春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带队检查,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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