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扎实做好能繁母猪补贴发放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繁母猪补贴政策,县财政局安排补贴资金222.3万元,确保惠农政策切实落实到位。目前,补贴资金基本发放完毕。
明确补贴对象。补贴面向县内所有能繁母猪饲养者,能繁母猪是指已具备繁殖能力并投入生产的母猪,包括经产母猪和初孕母猪。经核实,东平县确定22230头母猪可享受补贴。
确定补贴标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遵循“公开透明、据实补贴、直补农民”的原则,核实确定存栏数量后,按每头100元的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饲养者,让饲养者直接受益。
规范补贴程序。有关部门做实做细能繁母猪补贴核实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能繁母猪认定标准,坚决杜绝“人情补贴”,确保“不重、不漏、不错”。即。不重报一头、不漏报一户、不错报一头一户。同时务必做到“三清”,即政策交待清、生猪底数清、资金到户清,保质保量完成补贴发放。
加强资金监管。财政、纪检和畜牧部门加大对能繁母猪补贴和发放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补贴发放公示制度,乡镇以村为单位,对于应享受补贴的养殖场、养殖户和能繁母猪数量、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补贴发放的公开、公平、公正,保证补贴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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