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药监局“四个强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今年以来,县药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引导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全年执法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为60项重点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成立了督查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对执法工作落实和工作人员纪律、廉政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实行周查、月结、季通报制度,形成了完善的执法行为督查和责任倒查体系。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开展了“五型机关”创建、“五会人才”培养、“推进执行力建设”和“科室大讲堂”等活动,举办了执法办案培训班,积极开展稽查技能比武活动。开展“以案说法”学习讨论活动,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强化案件考评。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案件质量考核”活动,督查组和案件评审委员会对每个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罚、程序等进行评审,从严、从细,对不规范的案件文书重新制作,优秀案件文书进行学习,同时评比“案件文书制作标兵”,年终进行表彰,有效地督促办案人员细办案、办好案。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回访。加强行政执法的事后监督,建立监察回访制度。通过向当事人回访,调查了解经办人在事务承办过程中是否有吃、拿、卡、要、报、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做到权力与制约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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