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积极做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
县司法局以规范化司法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创新和改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使司法所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加显著。目前,东平县14个司法所,有3个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6个达到市级标准,5个达到县级标准。
一是规范理顺管理体制。对司法所管理体制进行了理顺,在东平县14个乡镇街道立户列编设立司法所,建立了以县司法局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双重管理、县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为司法所各项职能更好地发挥提供了保障。
二是配齐配强专业人才。2011年、2012年连续两次为司法所补充工作人员,先后招录公务员6人,使东平县司法所规模达到37人,平均每所2.6人。今年,市、县编制人事部门计划再为司法所招录公务员14人,介时司法所人员总数将达到51人,所均3.6人,70%以上的所将基本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
三是提供坚强后勤保障。为打造司法所快速出警、高效办事能力,通过积极对上争取,筹措资金50万元,为14个司法所全部配备警务用汽车、电话、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部分司法所还配备了数码相机。
四是利用科技提质增效。积极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办公平台、社区矫正工作网络办公平台,充分利用平台进行数据分析,督导司法所日常工作。依托社区矫正网络办公平台,建成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系统,通过电子地图24小时监控社区矫正人员行踪,对脱离行政管理区域及进入不良场所的,及时警告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了重新犯罪率。
五是严格管理发挥职能。始终坚持把对司法所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推出了一系列强化制度建设的新举措、新方法。派出人员,指导各司法所制定了日常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纠纷调处等制度,对需要公开的制度全部制版上墙,按照要素式文书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人民调解卷宗、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台帐资料。坚持司法所例会制度,总结交流经验、做法,解决工作热点和难点,较好地实现了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落实了年终百分制考核措施,对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工作逐项打分,有效激发了基层工作热情。2012年,各司法所共开展普法活动81场次,指导和调处矛盾纠纷1600起,对552名社区矫正人员、628名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了有效监管,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坚固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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