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13-1-9 17:35

我市被正式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牌匾



    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2012年国家卫生城市(区)复审结果的通报,泰安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并被正式授予“国家卫生城市”牌匾。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大力协调下,泰安市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群策群力,合力攻坚,不仅创造了山清水秀、宜居幸福、病者有所医的良好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条件,使城市品位和人民健康水平得到了切实提升,还保住了“国家卫生城市”这块含金量极高的国家级金牌。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副市长周静同志多次调研并亲自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年初,代表市政府与承担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任务较重的泰山区政府、岱岳区政府、市住建委等14个部门和单位签订了《国家卫生城市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了责任落实。

    二是全面部署,强化督导。按照《泰安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针对去年复审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了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的督导小组,分早、中、晚三个时段进行了检查督导,确保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着眼长远,确保实效。撰写了《泰安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印发了《泰安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使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走上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轨道,根本改变了突击式、运动式管理模式,提高了城市卫生管理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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