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平县政府采购规模突破6亿元
近年来,县财政局不断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切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努力提高采购效能和管理水平。2012年东平县政府采购额达到6.83亿元,同比增长59.65%,节约资金1.04亿元,节支率13.3%。
一是明确政府采购范围。将所有购买性支出包括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以及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款、以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占有或者使用的国有资产作担保的借(贷)款,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扩大了采购规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要求采购单位集中提前申报采购计划,同一采购预算原则上应编报一个采购计划。财政部门集中审核分类,同一采购计划不得分解实施采购。
三是巩固工程采购主导地位。工程项目成为政府采购的重头戏,逐步将交通、水利、农业开发等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集中管理。东平县完成工程项目6.3亿元,比上年增加3.1亿元,占全部采购额的91.56%。(政府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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