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加快公共财政建设 着力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县财政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支持实施“倍增计划”和“幸福工程”,在财政支出上,始终坚持民生支出优先保障的理财导向,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着力保民生、保重点,有效保障了民生事业需要。2012年,东平县民生事业支出比2011年增长20.7%,民生支出规模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73.9%。
社会保障标准不断提高。按时兑现发放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金,全年发放资金7800余万元,社会养老保险真正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均比2011年提高600元,全年发放低保、五保资金5600余万元,新农保、新农合等保障政策落实有力。
《教育振兴计划》顺利推进。认真落实省、市教育投入占比要求,不断加大财政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全年教育事业投入占东平县财政总支出的22.1 %。逐步建立并实施了全覆盖的教育资助政策,累计救助贫困学生11719 人,发放补助资金920余万元。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和建设资金1520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教育教学条件。投入资金1400余万元,实施了实验小学教学楼、佛山中学改造等建设工程,促进了东平县教育布局、教育质量的不断改善和提高。
保障性安居工程持续加强。全力以赴抓好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农村危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累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350户、32万元;新批准经济适用房300套,目前正在进行土建工程;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59套,已经全部竣工使用;落实农村危房改造1030户。
干部职工收入进一步提高。及时兑现落实职工津贴补贴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资等政策,机关事业人员月人均工资比上年增长2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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