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扎实稳妥推进2011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去年,东平县共接收2011年度城镇退役士兵109人,转业士官25人。为推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顺利开展,东平县采取安置就业、自谋职业、扶持就业等多种办法,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继续坚持完善 “三公开一监督”的阳光安置办法,采取档案考核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由高分到低分、公开选择岗位的形式安置退役士兵,确保了安置工作的公平公正;为鼓励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结合东平县实际,再次提高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基数3万元、每服役一年增发3000元增加到基数4万元、每服役一年增发4000元。同时,东平县委托职业中专对退役士兵进行3至6个月的免费岗前培训,以促进他们高层次就业。
目前,已有101名退役士兵与县安置办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走上了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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