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13-6-27 21:34

市政协开展“十佳创业之星”评选

  今年起,市政协将在委员中开展“十佳创业之星”评选活动。

  此次活动评选范围为住泰安市的全国、省、市、县(市区)政协委员。评选条件要求创业者有自己独资或者作为主要参股人之一的企业;所办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泰安市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规模效益在泰安市同行业中领先,具有催人奋进的创业历程和显著业绩;富有社会责任感,在全民创业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等。

  10月10日起开始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10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市政协开展“十佳创业之星”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