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专家 发表于 2014-7-17 11:40

这可不是小事呀。


零下二十七度 发表于 2014-7-17 11:42

现在想想都后怕,之后给钱也不会去这家医院了。

叶根友 发表于 2014-7-17 11:43

卧槽。这是医院啊?

州城烧饼 发表于 2014-7-17 11:45


这种地方还不如去小诊所

大学女生 发表于 2014-7-17 11:46


最好不要去这种医院看病

紫灵梦雪 发表于 2014-7-17 11:48

这是没有出事,出事肯定是大事

中原一点粽 发表于 2014-7-17 11:49

查一查他的行医资格

零下二十七度 发表于 2014-7-17 11:51


惊魂未定


后山屯 发表于 2014-7-17 11:52

应该保留证据,去药监,卫生局告状

爱粽不粽 发表于 2014-7-17 11:54


吃一堑长一智


阿切 发表于 2014-7-17 11:55

了不敌可


来二两 发表于 2014-7-17 11:57

很可怕的过程。这在公立医院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护士必须是有执业执照的,服药、输液等治疗措施实施前必须执行三查七对等严格的核对制度,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型、剂量等是最基本的核对内容。
连姓名都不核对,很不规范,很可怕。

东平拉呱 发表于 2014-7-17 14:10

后来楼主仔细一看输液的患者呵呵   竟然不是自己的家人

东平阳光 发表于 2014-7-17 21:47

惊讶

梦里想事 发表于 2015-1-20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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