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是小事呀。
现在想想都后怕,之后给钱也不会去这家医院了。
卧槽。这是医院啊?
这种地方还不如去小诊所
最好不要去这种医院看病
这是没有出事,出事肯定是大事
查一查他的行医资格
惊魂未定
应该保留证据,去药监,卫生局告状
吃一堑长一智
了不敌可
很可怕的过程。这在公立医院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护士必须是有执业执照的,服药、输液等治疗措施实施前必须执行三查七对等严格的核对制度,姓名,性别,年龄,药物剂型、剂量等是最基本的核对内容。
连姓名都不核对,很不规范,很可怕。
后来楼主仔细一看输液的患者呵呵 竟然不是自己的家人
惊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