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东平县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
6月9日我侄子骑一两辆摩托车与一骑电动三轮车妇相撞,对方受伤住院,现警方介入,还没有责任认定,警方要求为对方看病,支付医药费。有些情况不明白,请你给指教。多谢。整个过程:
6月9张某骑一辆两轮摩托车从下遂城村由南向北行驶,行驶途中,一刘姓中年妇女(50多岁)骑一辆电动三轮突然冲出,张某发现后鸣笛、急踩刹车,因刹车过急,连人带车摔倒,电动三轮车因慌乱出错没有来得及刹车(当时自己还说不知道刹车了),直接冲上摩托,骑上我方车前轮,中年妇女随即摔下车后,张某将其电动三轮车、对方扶起,并问候了中年妇女(她说坐一会)后,开着摩托车就走了。
6月10日,中年妇女报警,县交警大队事故科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可能调取了附近的监控录像,并到张某家做了询问笔录后,通知双方协商,给刘姓妇女看病,支付全部医药费(截止目前因对方腿部做手术,住院治疗费近4万元,还没有出院)。
值得说明的是,6月10日监控录像在刘姓家人陪同警方取证后, 10日之前的全部内容就被删除了。我们所能看到的是刘姓家人提供给从扶电动三轮到张某骑车走的视频,以前出事的整个过程没有出现。
疑问一、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报警的情况下,将对方扶起后骑车走了,算是肇事逃逸吗?
疑问二、在没有做出责任认定的情况下,警方让我们协商,并支付对方全部医药费程序上合法吗?
疑问三、警方告知,如不支付对方全部医药费将调消机动车驾驶证,5年不得再考,这之间有必然联系吗?
疑问四、现在这个情况,如何应对?是找人再协商一下(对方已经找人了,看这个情况对我们不利)?还是等警方责任认定下来再说?
以上是整个大体情况,请给予指导,多谢了。
朋友们给个意见速回。 我感觉你应该找个经常处理交通案件的律师咨询一下 当时电动车撞上摩托车时,摩托车是否停下不动?摩托车主扶起电动车主时,双方是否发现对方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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