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平湖路建设局门口又出事了~
2015年8月7日在平湖广场南面路西东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附近,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机动车碰撞事故,交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此路段绿化带植物比较高,影响司机视线,频频发生交通事故。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辆必须上非机动车道上(即辅道)行驶,而机动车就必须上机动车道上行驶。按照车辆各行其道的原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东平素质啊,骑车人愿意在哪骑就在哪骑,这种事在东平就没人去管,街道也不组织人员参与交通秩序维护,带上红袖章手拿小红旗,这种事在其它地方是常见的,不知道东平为什么没有。要是说被撞的人活该,好像是我没人性,其实就是这么回事。{:soso_e179:} 东平的汽车司机开车给疯了似的,开的很快啊,遇到路口都不知道减速,万一遇到突然出现的电驴一类的根本来不及刹车啊。还有刚下完雨,路上有的地方泥土很多,汽车司机们也不知道减速通过,弄得漫天飞尘。东平就这么大,再快能省出几分钟啊,还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啊
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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