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 发表于 2017-5-1 00:27

东平县佛山小区非法出售车位

东平县佛山小区利用政府财政资金整修小区后,非法出售车位,每个一万,五月十曰后一万八,公示一下这一非法行为,国家法律早有规定,公滩面积归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及组织无权买卖,正义者顶起,互转!

心底无私天地宽 发表于 2017-5-1 10:05

佛山小区非法占用业主公摊绿化面积改停车位。竞以一万八出售。在这种形势下,竟然还敢这么广。真是无法无天。全体业主们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心底无私天地宽 发表于 2017-5-1 10:39

你是

发表于 2017-5-1 19:31

可以议议

是戏终会落幕... 发表于 2017-5-1 20:29

多少钱

发表于 2017-5-1 22:49

无法无天!!!

保存 发表于 2017-5-2 13:44

心底无私天地宽 发表于 2017-5-1 10:05
佛山小区非法占用业主公摊绿化面积改停车位。竞以一万八出售。在这种形势下,竟然还敢这么广。真是无法无天 ...

全体业主不要看车位交费公告,里面肯定有很多的托,财政资金到位整修小区是服务便民的,在打老虎的当下,苍蝇开始胆肥了,大家团结一致,不要上当交车位费。

zhengxie 发表于 2017-5-3 09:06

顶上

zhengxie 发表于 2017-5-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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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xie 发表于 2017-5-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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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xie 发表于 2017-5-3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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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幻_x3ma8 发表于 2017-5-3 14:09

真他逼胡扯,开发公司也不是如东西,350万的予算为何要到550万?还不是捞钱。

发表于 2017-5-4 08:38

佛山小区改造情况说明

佛山小区于1992年实施建设,由于该项目建设时间长,设施老化,路面低洼不平,积水严重,下水道淤积,再加上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居民多次要求改造,因未缴存专项维修基金,一直未能实施改造。2017年县政府为彻底解决该小区“脏乱差”的问题,将佛山小区列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改造项目通过政府主导,业主委员会为实施主体,施工单位垫资对佛山小区实施改造。改造项目包含路面硬化、车位铺装、绿化、亮化、下水疏通及相关安防设施。经测算本次改造需投资约600万元以上。根据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按相关要求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上级仅可给予实际投资不足10%的奖补资金。为解决剩余的改造资金,业主委员会于2017年4月1号、15号、30号三次召开会议,商定通过改造完成后该小区约铺装的400余个车位解决剩余资金,小区业主委员会为便于启动该项目,规定凭业主产权有效证明购买一个车位交纳1万元改造资金,根据“山东省关于推进全省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5】5号)第四项第2条:“特许经营激励政策,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广告发布权,居民服务设施经营权、停车收费权及相关场所相应收费权等赋予相关物业企业,弥补其物业收费不足。”目前该小区由诚信物业公司管理,收取改造建设费用符合相关要求。通过车位改造收取资金后,剩余改造资金缺口,还要由物业公司通过收取物业费用结余中逐年补亏。

zhengxie 发表于 2017-5-4 09:54

呵呵

蓝天_S4WNs 发表于 2017-5-4 10:47

业主开会,都是谁参加的,代表怎么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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