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哥哥 发表于 2017-5-5 18:19

东平县城佛山小区侵了业主的权,反向业主收费,合理吗?合法吗?

这种事情谁能出来管一管,侵了业主的权,反向业主收费,合理吗?合法吗?我们的草坪呢?那可是我们业主的啊?东平县佛山小区有公告,小区改造费用由需要停车位的业主承担。

星哥哥 发表于 2017-5-5 18:25

物业是否有权出卖车位要看车位的产权属性。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

蓝天_S4WNs 发表于 2017-5-5 18:55

要求每个楼选出一名有公平心的人进业委会,而不是他们偷偷的找

保存 发表于 2017-5-9 07:40

星哥哥 发表于 2017-5-5 18:25
物业是否有权出卖车位要看车位的产权属性。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 ...

政府部门以子虚乌有的小条例无法撼动中国的《物权法》的,开发业主的公共财产反向业主收费,这是非法行为,大家不要上当交费。

发表于 2017-5-10 10:01

看来只有请省级电视台来帮忙曝光下了!

浮萍花 发表于 2017-5-12 10:08

佛山小区业主们,咱们能不拿自己的血汗钱来买属于咱们自己的地皮吗

zhengxie 发表于 2017-5-13 13:49

联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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