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19-7-6 08:31

东平啥条件能认证困难企业?最新通知在这里...

来源:东平县人社局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加强企业职工在岗培训,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泰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现就困难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认定时间
每年组织认定一次,一般时间安排在3—5月份,2019年认定工作截止到7月31日。
认定条件
企业上一年度有生产经营出现较重亏损、连续3个月不能正常发放工资或有20%以上职工处于待岗状态三条之一的,可认定为困难企业。

认定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由企业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审查后于7月16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社会保险科,由人社部门会同经办机构负责审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出具认定结论。
认定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就业创业政策进企业,加强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

2.严格标准程序。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困难企业申报工作,严格申报条件,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联系电话:0538-2825178   
联系地址:东平县二建公司三楼东
          东平县人社局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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