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东平这4个人被法院公示了,这是因为啥?
山东省东平县人民法院公 告
(2018)鲁0923民初3975号
金兴美,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710122513;
万瑞娥,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5709142525;
康红扬,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106282834;
孟真,公民身份号码370923199002012522;
本院受理山东东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923民初39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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