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19-12-25 16:24

东平水街某饭店拖欠工人工资,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调查!

近日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一则公告
东平县水街河岸饭店
因拖欠员工工资将被仲裁

东平县水街河岸饭店:
    本委受理刘远明、何振京、崔兴强、陆长建、张霞、商孟菊、戚海珍、王爱连诉被申请人东平县水街河岸饭店劳动报酬一案(东劳人仲案字第106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和《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为:刘远明未发工资6808元;陆长建未发工资12633元;张霞未发工资6850元;商孟菊未发工资4668元;王爱连未发工资3533元;何振京未发工资7000元;戚海珍未发工资4299元;崔兴强未发工资88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2月6日上午9时在东平县二建总公司四楼仲裁庭(山东省东平县佛山街008号东平县二建总公司四楼408室,联系电话:0538-2851786)开庭审理此案。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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