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0-4-10 09:04

东平县、新泰市,奖!高新区、泰山区,罚!附全市各乡镇(街道)排名及奖惩情况!

根据泰安市蓝天工程指挥部下发的《泰安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办法(修改稿)》(泰蓝天指发〔2020〕1 号)有关要求,2020年3月1日起,对各县(市、区)、功能区和乡镇 (街道)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进行考核奖惩, 每半月排名通报一次,每月考核奖惩一次,年终进行结算。现将2020年3月综合指数以及同比变化率排名及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功能区排名

二、泰城街道办事处排名

三、80 乡镇(街道)排名



四、奖惩情况
1、县(市、区)、功能区奖惩。2020年3月,东平县、 新泰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 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高新区、泰山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级财政100万元、50万元。
2、泰城街道办事处奖惩。2020年3月,天平、粥店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第二名,分别奖励40万元、30万元;岱庙、北集坡2个街道办事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 为倒数第一名、第二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40万元、30万元。
3、80乡镇(街道)奖惩。2020年3月,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岱岳区范镇、岱岳区夏张镇、东平县商老庄乡、肥城市高新区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 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一名至第五名,分别奖励20万元;肥城市老城镇、景区下港镇、岱岳区山口镇、肥城市潮泉 镇、宁阳县华丰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 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第六至第十名,分别奖励1万元;新泰市泉沟镇、新泰市宫里镇、东平县银山镇、东平县沙河站镇、 东平县梯门镇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一名至第五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20万元;肥城市汶阳镇、新泰市羊流镇、新泰市放城镇、肥城 市石横镇、新泰市岳家庄乡5个乡镇(街道)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以及同比改善率综合排名分别为倒数第六至第十名,需分别上缴市财政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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