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0-4-29 08:25

东平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4大攻坚行动,20项攻坚任务!

4大攻坚行动20项攻坚任务
东平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浓度以及重污染天数在2019年基础上持续改善;环境综合指数稳中向好,改善率逐步提高;到2020年底,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分别控制在76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2%以上。
近日,我县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这是我县空气质量改善中需达到的目标。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彻底扭转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市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决打赢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县明确了4大攻坚行动、20项攻坚任务,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实施扬尘源、移动源、工业源、生活源协同控制,并依据首要污染物实施重点控制,实现现有基础上大气污染物的总量消减。

集中治理,扎实推进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国省道路、商砼站、渣土运输车辆、城区道路保洁修缮、城区及周边裸露土地(渣土、建筑垃圾堆)扬尘源治理攻坚行动。建筑工地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对各个建筑工地严格落实“10个100%”要求。施工建筑土方、建筑垃圾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进行清运,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在场地内堆存的,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市政工程、国省道路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做到“6个100%”,未落实规范管理要求前不得开工。加强对商砼站的扬尘管控,完善封闭生产、地面硬化、出厂车辆冲洗、粉尘收集等抑尘措施。县城区渣土运输单位建立工程渣土(建筑垃圾)运输扬尘污染治理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使用合规车辆,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人员的管理。对县城区路域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对各类破损、裸露路面进行全面治理。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对绿化带内培土、苗木积尘进行整治。

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强化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提升车用燃油品质,我县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统筹“车、油、路”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公安交警、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禁止冒黑烟等异常工况的低速货车和柴油三轮车进入县城区。严格落实《泰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全面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持续深度开展打击黑加油站专项行动,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销售车用油品行为。

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整治、实施无组织排放管控、加强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开展“散乱污”整治专项行动、山石矿山整治专项行动,我县积极开展工业源治理攻坚行动。按照《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技术方案》要求,对涉VOCs排放的企业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理设施,强化收集处置过程检查。对所有涉气企业物料运输、装卸、贮存及生产工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源开展深度治理,采取围挡、封闭、局部收集、喷淋等抑尘措施。全面淘汰落后的治理设施和治理工艺,加强工业炉窑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运输污染管控。全面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巩固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成果,加强排查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坚决打击遏制“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等反弹现象。严格落实《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对复工的山石矿山开采企业出货量实施科学管控,合理限制运输车流量。

全面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要求、开启散煤治理专项行动、集中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推行清洁取暖全覆盖,生活源治理攻坚行动全面启动。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区内禁止燃用原(散)煤、粉煤、型煤等,禁止使用穿心炉、家用燃煤炉等炉具。落实《泰安市散煤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大力推广洁净煤。对城区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确保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时清理。持续推进县城区清洁取暖覆盖工作,县城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从源头上减少散煤燃烧现象。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东平全面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4大攻坚行动,20项攻坚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