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东平交警救助站追回9万余元垫付救助金
去年 9 月份,东平县一辆电动三轮车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双方家庭困难,由交警部门审核通过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进行垫付伤者医疗费。近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经过一番努力,追回一笔拖欠 9 个月的垫付资金 9 万余元,为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2019 年 9 月 13 日 12 时许,乔某驾驶三轮电动车在 105 国道清月湖小区门口与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颅脑受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被送医治疗。因双方当事人家庭条件困难,乔某治疗费用一时得不到解决,办理案件民警为伤者乔某申请了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在经审核后,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为乔某垫付 94328.44 元,用于对乔某进行抢救治疗。
事后,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依法多次对该笔垫付资金进行追偿,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配合。为确保垫付资金顺利追回,基金办工作人员采取了邀请律师及时跟进、运用合法程序保全财产等措施,确保垫付资金最大限度地追回。
最终,乔某亲属认识到救助基金的出发点是为那些在交通事故中受伤、暂时没钱治疗的困难群体垫付资金,而不是资金给予,不同于其他救济款项,交通事故责任人或受益人及其家属负有偿还的义务。6 月 11 日,乔某亲属主动偿还了拖欠 9 个月的救助基金 94328.44 元,并对基金办给予的救助表示感谢。
今年以来,东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工作站已追回垫付资金案 3 起,追回垫付资金 14 万余元,真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救助金关爱生命、化解社会矛盾的初衷,让救助金起到 " 雪中送炭 " 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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