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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0-12-11 08:25
东平法院判处郭吉军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郭吉军涉嫌受贿案
2020年9月17日,东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新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科级干部郭吉军受贿罪一案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郭吉军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没收被告人郭吉军违法所得24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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