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报:东平这23家店...行政处罚!
1、泰安润贵川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2、东平言强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3、东平县灵芝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4、东平县景连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 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5、东平县斑鸠店镇东堂子张旭超市未按照规定进行进货查验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6、东平县州城大东门来峰饭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7、陈振雪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8、东平俊豪服装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9、东平县孙庙副食经销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10、东平县宇润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11、东平县咱家好夏谢连锁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2、东平县振兴副食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3、东平县接山镇康王名饮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4、东平县伊品真食品有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条,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5、梯门镇西梯门村卫生室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和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四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6、戴庙镇孟垓村卫生室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7、戴庙镇新时代佳苑村卫生室使用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8、商老庄乡商老庄村卫生室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19、东平县济春堂大药房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0、姚良荣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擅自在成人用品自助售货机内销售处方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1、东平县三江诊所使用超过有效期限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2、斑鸠店镇陈庄村卫生室未按照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23、东平东龙山护理院未按照规定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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