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编辑 发表于 2022-10-1 09:01

东平县发布最新公告,事关核酸检测!

由于国庆节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大幅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加大。为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要求的第一道防线,现就国庆节期间全员核酸检测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2022年10月2日(星期日)、10月4日(星期二)、10月7日(星期五)上午7:00-12:00,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核酸检测,12小时内完成检测。
二、检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居民(含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流动人员,除以下3类人员不参与假期期间全员核酸检测外,其他所有人员全部参与核酸检测。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
2、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
3、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人员,闭环管理和封闭管理期人员等“应检尽检”重点人群。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员持山东省全员核酸系统离线二维码,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扫码采样,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二)请广大居民和流动人员前往采样点采样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务必要保持等待“1米线”、采样“3米间隔”要求,不插队,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采样点采样的人员,请提前与村(社区)网格员联系,由各乡镇(街道)安排机动采样人员上门采样。
(四)集中或居家健康管理期人员,闭环管理和封闭管理期人员,仍按原渠道及相关检测频率要求进行检测。
(五)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可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村居社区采样点进行检测。
(六)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切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广大居民朋友们广泛转告,主动参与,按时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者,未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的,公安部门将依法问责处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抗击新冠疫情!
坚持才能胜利!
坚持就是胜利!
东平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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