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东平这个店铺门前堆放了大量装修垃圾...
随着天气逐渐回暖以及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沿街店铺也迎来一波升级改造的装修浪潮,但如果将装修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随意堆放,不但会造成扬尘污染,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还会给市民的通行带来不便和安全隐患。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店铺正在装修施工,门前堆放了大量装修垃圾,占用了本就不宽敞的人行道。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渣土办一同前往现场核查处理。经查,该店铺的确存在随意堆放装修建筑垃圾行为,不仅影响了市容环境卫生并造成扬尘污染,也给过往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了解情况后,执法人员向店铺负责人耐心解释了随意堆放、处置装修垃圾违反的法律法规及应负的法律责任,店铺负责人也认识到了错误,积极清运了装修垃圾,恢复了人行道路的干净和畅通,消除了安全隐患。
在此,呼吁广大商户朋友们,自觉维护店面周边环境卫生秩序,不要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同心协力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装修垃圾乱堆放行为,针对部分心存侥幸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修施工,或经劝导仍不改正的店铺业主,执法人员将依法取证,坚决予以处罚,并对其进行重点监管,严禁侵占公共资源行为,全力为市民群众营造干净、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
关于装修垃圾的法规
《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在城镇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不得擅自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临时堆放物料,搭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应当向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第四项:未经批准擅自在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堆放物料,影响城镇容貌的,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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