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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男子强奸少女获刑 出狱冒充财政局长骗盗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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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3-22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巴中市平昌县一名男子冒充万源市财政局局长在大巴山深处一农户家骗吃骗喝16天,临走时还顺手牵羊盗走手机一部。日前,该男子被万源警方并处行政拘留20日。
3月14日下午14点左右,万源市花萼乡钟架咀村民蒋某到该市白沙派出所报案称:万源市财政局张局长在其家骗吃骗喝16天、偷走其家中手机1部后逃走了。
正在民警做详细记录时,蒋某的儿子却意外的在白沙镇黄河坝发现了这位“张局长”,并把他扭送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后,这位“张局长”瞬间没有了局长的派头,在民警的政策攻心攻势下,很快交代了事情的本末。
原来,“张局长”真名吴周,是巴中市平昌县人,曾因强奸少女被判处7年监禁。出狱后,他仍游手好闲、四处游荡,不务正业。今年2月26日,他窜到花萼乡蒋某家,见蒋某一家人老实本分,就突生一计,骗蒋家人说自己叫“张国华”,是万源市财政局局长,因贪污被查,出来逃难,并请求收留二十多天,当其走的时候就给蒋家3000元钱,并保证以后一定把蒋一家人迁往万源市城区居住,并安排好蒋某儿子工作。蒋家人以为遇到了贵人,不及多想,便安排所谓的“张局长”住下,还好烟好酒招待“张局长”。在逍遥自在了16天后,吴周害怕日子久了事情穿帮,于3月13日不告而别。在逃走时,顺手还拿走了蒋某放在抽屉里的黑色“天语”牌手机1部。
13日晚,蒋家人见“张局长”一直未归,并发现家里手机不见了,遂起疑心,并于第二天(14日)到派出所报案。蒋某在自行追寻的过程中,恰好遇到“张局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1条第1款及49条之规定,吴周因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及盗窃,被万源市公安局并处行政拘留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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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3-23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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