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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江西永新一城管不满岗位待遇刀捅队长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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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0-5-19 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年底,江西永新县城管大队职员李某因不满岗位薪酬捅伤队长。近日,永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该案经县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
  李某80年代退伍后进入城管大队工作,属于财政拨款的长期临时工,因为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能转为正式职工,而和他同批进来的人基本上都已转正。李某平时工作还算积极,但是因为脾气比较暴躁,在工作中有数次与当事人发生过肢体冲突。考虑到这些情况,单位决定将其从整治组调到值勤组。因值勤组的待遇没有整治组好,李某认为自己的岗位调动,是身为整治组负责人的廖某故意所为,心中怨恨。2009年11月4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某到县城管大队找副大队长廖某讨说法,结果与廖某发生争吵、扭打行为。同事见状相继过来劝架,廖某乘机从办公室跑出来,进入隔壁的财务室。李某从裤口袋里掏出剪刀追至财务室门口,尔后用脚踢开门,持剪刀将廖某的手部、背部、颈部等多处捅伤。经鉴定,廖某的伤情为轻伤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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