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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淄博男子利用身份证复印件冒领信用卡 透支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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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当过民事调解员,后来在多家保险公司工作,利用客户、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伪造房产证、收入证明,向银行申请办理多张信用卡后套现挥霍。银行向“多名”持卡人追债,一宗涉及面广、影响大的信用卡大案浮出水面。7月23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淄博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1年,张某某从青岛一大学毕业后在平度一司法所当民事调解员,一直到2007年10月。当年10月起到今年4月底,他分别在淄博3家保险公司做保险业务。
  2008年5月,张某某申领了信用卡,每月透支几千元。后来,他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用别人的身份证申领信用卡。2008年8月,张某某利用唐某身份证复印件,伪造了收入证明和房产证等,申领了一张信用卡,开始透支消费。后来,张某某考虑,都是用别人身份证骗领的卡,银行反正不会找到他头上,便不再还款。淄博一银行多次向多名持卡人催款无果,今年6月1日上午,银行工作人员报案至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
  经侦查,两年左右时间里,张某某利用平时收集的一些客户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从银行骗领信用卡10张,截至6月18日,他使用其骗领的信用卡造成透支欠款达11万余元。
  张某某之所以屡屡得手,一个客观原因就是他掌握着很多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代表一个人法律上承认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身份证不要借给任何人;身份证复印件给任何人或者单位的时候,在上面写上“本复印件仅做××用”,写在照片的位置,不要写在复印件的空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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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9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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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0-7-29 07: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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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初来乍到

发表于 2010-7-29 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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