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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120上路车辆不竟避让?近半人质疑110、120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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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0 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某媒体反映了一个问题:120上路近半数车辆不避让。据称,目前120上路行驶,有不少车辆视若无睹,甚至还有车辆不管不顾直接别到救护车前面,严重延误了抢救病人的时间。笔者深有同感,也曾在路上遇到过此类情况,救护车在车流中艰难“跋涉”的场景至今历历在目,另人唏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它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这条规定作出了警示和提醒,但略显原则化,因为其中并没有对不给特种车辆让道,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予以约束。
  在对该新闻的评论中,笔者看到,有部分网友倾向了另外一种观点,表示:“110、120等车违规使用应急系统太常见,已经失去信誉,所以人们才不避让。”大有习惯于“狼来了”的麻木味道,笔者认为这种感觉要不得!就如一位网友知会的一样,人命关天,即使100辆应急车中有一辆是真的有事,也应全部避让,这是我们的道德素质问题,我们做不到救死扶伤,却可以通过这种避让的行为来间接地为救死扶伤助推一把,千万不能挡路拖后腿。殊不知,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对司机本人的安全并没有直接影响,但很可能影响到别人的安全,甚至危及他人生命。
  除呼吁素质方面的提高外,还有呼吁法律约束的,更有呼吁建立快速通道的。笔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底,浙江杭州就开展了整治行动,对不按规定避让特种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内容为:“对超越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的,将罚款150元,记3分。对不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的,将罚款200元,记3分。”据说,通过几次行动,确实行之有效,也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民避让特种车辆的意识。
  对不避让120的车辆,罚款扣分是否可行,交警部门会否采纳,或许还有待商榷。古人云:“退一步海阔天空”,笔者倒是萌生出新概念,叫“让一步,救死扶伤。”广大的车主朋友们,谦让一步能积善行德,为社会做正贡献,何乐不为,“舍小愤取大义”才是正道……(午后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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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救护车冷遇 这次“狼”究竟来没来?
  昨日,本网就车辆避让120急救车展开调查,近半数参与投票的受众,将车辆不避让120急救车归咎于“‘120’等车违规使用应急系统太常见,已经失去信誉,所以人们才不避让。”还有近30%的人认为,人命关天,即使100辆应急车中有一辆是真的有事,我们也应全部避让。还有约20%的受众表示,目前司机道德觉悟太差,连行人都不避让,不要说救人的车了。
  相比之下,在网上有这样一段视频,说的是国外的两辆消防车要经过大塞车的路段,当警笛响起时,不管是顺向还是逆向的车辆,全部驶向马路两侧停车避让,让出一个车位的道路让消防车通过,没有一辆车跟在消防车后面通过占便宜,待消防车驶过后,车辆才重新驶回。
  那么,避让120急救车究竟考验着谁的“车德”?
  在不主动避让“120”的驾驶员中,有一半人认为急救车违规使用应急系统太常见,已失去信誉,所以不避让。将矛头直指急救车驾驶员的职业操守和素养。他们认为,是120急救车驾驶员频频上演“狼来了”,即便是真的“狼来了”,那也“假作真时真亦假”。
  而在许多西方国家,路上的司机却丝毫不质疑急救信号的真实性。即便是在车流高峰时期,急救车也能顺利冲出包围。笔者曾经采访过一位新西兰急救车司机,当问到“会不会打开急救信号做与抢救无关的事”时,他的回答是:“Are you kidding me?”意思是:“你在开玩笑。”在他们的字典里根本不存在无生命危急的警报。
  一次违规使用应急系统,将使驾驶员丢失“饭碗”,甚至终生不得从事类似职业。然而,国内的法规似乎没有这么严厉。就连冒牌救护车都可以招摇过市,堂而皇之。近日,湖北武汉同济医院内“黑救护车”违规运营,最终导致手术成功后的病人在车上死亡的事件。经调查,黑救护车目前在武汉有三四十辆,车上既没有专业医护人员,也没有专业的抢救设备,有的司机竟然连驾照都是买来的。事后,医院推诿表示,没有执法权;卫生部门觉得自己不该管;运管部门认为不在自己的管理权限之内;交管部门虽已尽力但却难见成效,主管部门各执一词……
  目前,在救护车管理方面,国内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也没有给职能部门明确职权,致使救护车的违规操作得不到遏制和处罚。“狼来了”在所难免。
  普通驾驶员虽然偶尔被“狼来了”所戏弄,但这关乎生命的急救信号足已让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或许,您后面那辆鸣笛的救护车上没有生命垂危的病人,或许又是一个“狼来了”的谎言,抑或是辆“黑救护车”,然而,普通驾驶员的职责是主动避让,而不是判断救护车的真伪,更不是凭空的臆断。(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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