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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之声] 湖南16岁男孩猥亵4岁堂妹 检察院决定不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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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岁男孩陈某一时冲动,竟然猥亵了只有四岁的堂妹。26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涉案的小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经查实,小陈今年16岁,湖南省祁东县人。今年8月16日,小陈在家看电视时因一时冲动,见4岁的堂妹小红(化名)正在屋里玩耍,就将其抱进自己的房间,放在床上对小红实施猥亵。
当日下午,小红妈妈在帮小红洗澡时,小红感觉下体有点疼痛,就把事情的原委告知了妈妈。小红妈妈找到小陈的妈妈和小陈本人,小陈没有承认。小红妈妈随即报案,小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本案移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以后,祁东县人民检察院认为,小陈虽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犯罪,到案后,悔罪态度很好;且小红只有4岁,还没有心理、生理发育,小陈给小红造成的损伤是很小的;被害人的父母均又向政法机关书面申请请求对侄子小陈网开一面。
基于以上综合因素,26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本着“教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对小陈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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