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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广角] 浙江规定重大危险源24小时专人监督严防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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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4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全生产重于泰山,节日期间尤其不能松懈。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明确规定,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督、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指出,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化工企业停产检修和试车的安全管理。
同时,严禁车船超速、超载、超限运输,严禁不具备运营条件的交通工具非法载客,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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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各地安监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
据了解,在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浙江省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准备有足够的应急力量,遇到突发事故灾难,将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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