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089|回复: 0

[山东之声] 济南调高低保五保供养标准 上涨幅度为历年最高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3-26 17: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5日获悉经济南市政府批准,泰安市今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这也是泰安市首次建立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自然增长机制。新的标准从4月1日起开始执行。
  具体标准为:市内五区和高新区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长清区为每人每月380元,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城市低保标准按照当地统计数据确定,由当地政府发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
  泰安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元,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3600元,分散供养最低标准为每人每年2300元,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县(市)区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具体标准参照当地有关统计数据确定,但不得低于泰安市公布的最低标准,由当地政府发布执行,并报市政府备案。
  此次调整与以往相比,城市低保标准每人每月从原来的360元上调为40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从原来的1320元上调为1800元;农村五保供养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从原来的2800元上调为3600元;农村五保供养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从原来的1800元上调为2300元。泰安市城市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30%左右的比例,农村低保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33%左右的比例,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40%左右的比例,分散供养标准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5%左右的比例,分别确定保障标准。
  泰安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始建于1996年,农村低保始建于1997年。目前,城市低保2.7万户、6万人;农村低保4.6万户、7.9万人;农村五保12292人,其中集中供养9316人,分散供养2976人。
  作者:解照辉
赞赏是对作者鼓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fastpost

关于我们|业务合作|删帖与申诉|手机版|帮助中心|联系我们|简洁浏览|返回顶部

版权所有:东平生活网   联系电话:0538-2820087  客服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违法不良信息举报邮箱:66684567@qq.com 举报电话:0538-2820085

泰安大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东平生活网|泰安房产网|东平房产网|东平人才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00499 | 鲁公网安备 37092302000002号

Copyright © 2009 - 2022 www.dongpingren.com All Right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12026140号-3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