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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烟台发布清明节《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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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YMG记者 姜晓)当前风干物燥,特别是随着清明节的临近,烟台的森林防火任务十分紧迫、艰巨。昨日,烟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禁火令》,并列出三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口号,严禁山上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令》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森林内或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实施烧荒、烧地堰、坟头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携带火种和易燃品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违反禁火令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烟台列出三大森林防火公益宣传口号分别是:进入高森林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止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清明节期间,希望广大市民文明祭祀,严禁烧纸、烧香、燃放鞭炮,以防发生森林火灾;提倡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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