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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东平县六项措施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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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是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对各项资金收付与核算管理工作必须配备会计人员专司其职,建立健全的岗位制度,严格控制和分离不相容职位,明确岗位职责,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二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会计人员须对所有的会计凭证核对无误后及时记账,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
  三是严格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财政资金的拨付必须具有合法、合规、完整的预算和计划指标或者批准依据,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审核,实行各业务股室分工负责,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制。
  四是精简账户,规范管理。财政专户由国库科统一开设,专户账户须经过批准按规定程序开设。建立直接支付资金收款账号报备制,所有支付到公司和个人等的基建、政府采购类资金项目,必须报国库备案。凡是没有报备的账号,国库有权拒绝支付。同一性质或相似的专户账户合并,进行分账核算,并定时对账户进行清理,及时了解资金的去向和用途。
  五是完善印鉴和对账管理。财政拨款印章应按规定分别交由专人管理,实行保险柜管理,实现印鉴和票据分离管理。建立健全财政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财政与国库或专业代理银行的定期和不定期对账制度和财政与代理银行对账制度,经办人员对账后,实行国库科长与各代理银行的二级对账制度,确保对账结果准确无误。
  六是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资金监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的跟踪问效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监督局全面实施内部日常工作监督,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违规违纪现象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时作出处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安全。(县财政局)





         
                                      稿件来源:东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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