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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之声] 济南公安首发“微博通缉令” 悬赏10万通缉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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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4月6日,济南公安第一次通过微博发布通缉令,利用网络协助警方破案。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夏俊在重庆作案,现已潜逃,济南市民若发现线索可向市公安部门举报。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举报电话为0531-82711110。
  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叫夏俊,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德新村人,男,现年27岁。夏俊于1999年10月19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3年4月20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9年11月17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11年4月4日凌晨,在重庆就诊期间脱逃,并于当日持刀将一名女性杀害,现已潜逃。
  济南市公安局有关人士表示,通过微博发布通缉令,主要是想借助微博的传播更快地破案,今后济南公安微博将实现更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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