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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之声] 县司法局把握“四个环节” 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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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9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县司法局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落实“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切实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1件,同比增长19%。
1、创新援助方式,提高服务效率。依托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和基层法庭、交警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组建了东平县纵横交错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体系,初步形成了“城镇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法律援助圈”。适应困难群众实际需要,创新开展了“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对涉及农民工工伤、“3险1金”等劳动纠纷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实行边审查援助条件,边开展援助服务,加大了维权力度。对涉及群体性纠纷、越级上访符合援助条件的,及时劝阻,优先提供援助。试行了援助案件“点援制”,根据案件性质、法律援助人员特长等因素指派案件,改进案件指派方式,提高了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方便当事人异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降低维权成本。
2、突出援助重点,关爱困难群体。将农民工、留守儿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老年人等列为重点援助对象,针对其不同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帮助他们依法解决就业、就医、就学等方面的维权问题。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促进其教育改造转化,顺利融入社会。
3、拓展援助领域,扩大覆盖范围。密切关注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推动将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的权益保护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及时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组织引导法律援助人员积极参与了征地拆迁、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案件办理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4、健全援助机制,促进公正廉洁。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为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确保为当事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偿试开展了评估工作,强化办案质量管理,加强对案件的考核评估,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了援务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法律援助申请条件、范围、程序等有关事项,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





         
                                      稿件来源:东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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